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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应知要点
前言​2020年春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武汉暴发,最终蔓延至全国。随着疫情的发展,防控形势越发严峻,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包括专门针对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都会对企业用工、人力管理等方面产生直接的影响。为此,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与企业用工管理有关的法律问题,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进行统一归纳,整理出若干建议要点,希望为客户提供及时与有效的帮助。关于疫情与防控的背景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须采取甲类防控措施的乙类传染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与第四条,按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情况与危害程度,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为最高级别的传染病,特指鼠疫与霍乱;乙类指26种传染病,其中包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狂犬病、梅毒等;丙类传染病包含11种,流行性感冒就属于丙类传染病。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以2020年第1号公告形式,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以甲类传染病预控措施应对的乙类传染病还包括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说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虽然列为乙类传染病,但是考虑人际传播、无特效药与危害性等因素,须采用最高的甲类级别预控措施予以应对。2.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疫情,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广东省卫健委于1月23日宣布,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截止目前,因疫情防控,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关于春假延长与延迟复工1. 春节假期延长3天属于特殊休息日,非法定节假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春节放假3天,即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此属于法定节假日。目前,3天的延长假期起因于疫情防控,依据来源于国务院办公厅于1月27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因此,1月31日至2月2日为特殊休息日,不属于法定假期。2. 特殊休息日期间应全额发放工资,若确需安排工作,应当安排补休或支付双倍的加班工资。如前述,3天延长假期属于特殊休息日。对标准工时制员工,无特殊工作安排的,照常发放工资。若确有上班需要,如疫情防控所需,可日后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视为休息日工作,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 企业应当遵守各地政府迟延复工的通知,若因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可能会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疫情防控复工期则是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疫情需要作出的地方性决定,针对的范围是所辖行政区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的要求,除特殊情况之外,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特殊情况专指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延迟复工决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生命与健康。若因违反决定,提前复工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影响疫情防控,企业可能会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若后果特别严重的,可能会因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而面临刑事处罚。若确有需要复工复产,首先应当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批并接受统一部署,否则不得复工。4. 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应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广东省人社厅于1月31日在「我省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的回应中明确: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5. 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但至少应当安排补休或支付双倍工资。虽然各地政府决定企业不得提前复工,但是从上海市人社局在2020年1月28日的答复可以看出,「不得提前复工」并非绝对禁止非聚集性的工作安排,并且提倡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因此,我们认为,企业可以在2月3日至2月9日这段时间里合理安排员工在家办公。针对延迟复工期间的法律性质,目前仅有上海市人社局明确答复,延迟复工期间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应当视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双倍工资。另外,广东省人社厅于1月31日的回应中也提到:若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6. 若正式复工后,企业仍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应视停工停产周期,至少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7. 复工后,员工仍未到岗的,企业应当根据疫情影响程度等具体因素区分处理。首先,若属于以下几类情形的员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2)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疑似病人;(3)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4)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其次,若非前述四类情形,但确因疫情防控(如交通管制),复工后无法及时到岗的员工,企业可以优先采取年休假方式进行统筹安排。若无年休假的员工,企业可综合具体情况,考虑采取事假情形进行处理,或者参照停工停产情形按照至少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工资。关于企业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处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政策倾向是希望企业在劳动关系上首先考虑的不是裁员措施,而是在能力范围内灵活地进行人力管理调整。因此,我们认为,若确实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或企业,企业在特殊时期享有相对宽松的用工自主权。若企业因疫情影响需要降低用工成本,可以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与职工协商一致调整薪酬,整体性薪酬问题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协商。利用综合工时制等模式,缩短工时,减少工资支出。以采用集体协商方式,与企业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共度艰难时期。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对企业而言,疫情暴发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合同规则是双方共摊风险。所以,我们也提倡,公司确实因疫情陷入经营困境,劳动者应当体谅一下企业的经营难处,共度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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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青年节----与我们的年轻客户一起成长
作者:杨海亮律师  一直很想写一篇年轻律师成长的文章,但总觉自身资历尚浅,不能胡乱发表意见,以免误导他人。又是一个青年节,想起2005年3月份大学尚未毕业即来东莞打拼,十五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快奔四的我,青春已逝,五一休假之余,总结一下十余年的律师从业经历,与年轻律师共同探讨业务方面的话题,以抛砖引玉。 早段时间一位很多年没见的朋友,找我拟定股权转让合同,我侃道:“十多年好快,你都混成老板了”。是的,身边其他行业的80后们,经过十多年打拼、磨练,做老板、高管的也不少了。这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核心内容:与我们的年轻客户一起成长! 每一个行业,都没有现成的老板,即使“拼爹”,若自身素质不过硬,也是很难成功的,自身的能力属于内因,其他都为外因,内因往往决定了事物的发展。具体到我们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性质不是公司,大多为合伙制,“个体工商户集合式经营”为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特征。因行业的高准入性,致使封闭性特点尤为明显,同行之间交流的多半是专业,很少涉及业务,每谈及业务,似乎都属“独门秘籍”闭而不宣,大声宣扬的往往是培训机构在“销售恐慌”。 因此,年轻律师要想日后在法律服务市场占领一席之地,注定要经历专业、业务双重高压磨练。但我们要看到,我们成长的同时,我们的客户亦在成长。  一  专业能力与业务能力的辩证关系  专业能力与业务能力可谓律师的左臂右膀,缺一不可。 从事律师行业第一道坎为司法考试(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身边太多关于司法考试的励志故事,总结如下:每个过司法考试的,都是自己人生的一部史诗。能过司法考试的,相信学习能力极强,如执业后保持对专业的持续深入钻研,势必成为某法律领域的专家。而业务能力,则是个十分宽泛的话题,招无定式,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早几天某律师事务所发布吊唁,某律师25岁英年早逝,吊唁中的内容“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成为**分所的合伙人律师”,本人内心怀勉的同时,惊叹其高超的业务能力,但其仅为特例,我们大都是芸芸众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时期,通过奋斗能立足于社会,下至衣食无忧、家庭美满,上至能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有贡献,足矣。 十余年前刚执业时,我亦彷徨,客户在哪?现在回想过来,同一批出来奋斗的其他行业的“老板”们,是不是也有同样的困惑----生意在哪?每人对自己的第一单业务可能会记忆尤深,然后不断总结经验,越来越会“做事”,越来越懂“做人”,不经意间,客户群体慢慢积累起来了,信任的朋友越交越多,你会怀着感恩的心态对每个支持你的客户说声“谢谢!”。 我跟同事之间交流经验时,经常谈到:做活一个客户,做活一群人,做坏一个客户,丧失一个群体!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不仅仅是个人之间的往来,而是一个群体与一个群体的交流。因此,做好手中的事,无比重要!很多案件的胜败,往往在于一个很小的细节,比如合同中一条不起眼的条款,比如一个很小的证据收集,比如庭审中陈述的一句话。法律服务产品与制造业产品不同,制造业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返工,但法律服务产品不能,必须一次成型,没有修复的机会,我们行业的特殊要求,我们做事必须谨慎、细微! 因此,作为自身资源尚浅的年轻律师,无需仰望别人的成功。大部分律师都是靠专业吃饭,入行后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培养,沉的住气,多向前辈取经,自我“悟道”,只有你的法律服务产品质量能过关时,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业务能力会随着专业能力而相辅相成、相宜得章。  二  如何看待行业二八现象  跟同行交流时,一说到律师“二八”现象,80%的钱被20%的律师赚取,大家都会感叹。我在想:“哪个行业不二八?律师行业只是适应了其市场发展规律而已。”能成为20%的固然是精英,但你是否具备20%的要素?我现仍不具备,既无广泛的社会资源,又非出身法律名校,也无特别的业务公关能力,我想我终身执业都很难挤进这20%的。但这不代表我们不上进,不代表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优质,只是因为我们很坦然,坦然面对市场竞争,坦然面对自身实力。行业翘楚就那么些,社会高级服务资源就那么些,自身能力不够时,只能做一名勤勤恳恳普普通通的律师。 据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0年5月1日,东莞市共有 261 家律师事务所(含 1 家公职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个人会员 3317 名律师(含公职律师 259名,法援律师 12 名)。 律师数量每年三百左右的增加,年轻律师是否焦虑?焦虑肯定是有的。律师行业管理虽然行政化,但业务基本市场化。律师数量的增长是社会法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例如行政诉讼,某当事人跟我说:“十多年前哪敢告政府?现在是谁都敢去告!”不错,政府推崇依法治国、民众法律意识上升、一带一路走出世界,法律服务市场的蛋糕只会越来越大!我们要客观的看到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自身综合能力提高了,自然能分一杯羹。我们作为普通律师,需不定期消除内心的浮躁与恐慌。  三   你是否愿意与你的客户共同成长? 社会交际中的“代沟”是存在的。你的客户在奋斗,你必须跟上共同奋斗的节奏!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圈子,你刚毕业时,你年轻,你潜在的客户也年轻着呢!你想跨时代与某些客户保持良好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大你二十岁的人,觉得你“嘴上没毛、办事不牢”,选择律师时势必会选择有经验、差别不大的同时代律师;小你二十岁的人,现在还在读幼儿园呢!所以,急也没用。 若年轻律师遇到年长客户,一定要好好珍惜!一方面是你在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是社会长者在扶持你成长!等你慢慢奋斗走上道了,你的客户范围就会越来越广。同时,慢慢的,与你同龄打拼的一代也起来了,有着共同的时代烙印、共同的时代话题,日后必将成为你的主流客户,甚至会成为至交的朋友。如果我们自身不努力,十余年法律服务水平原地踏步,跟不上时代发展,被我们最广的一批同龄客户排斥时,方为可惜。 此外,如何与潜在客户持续的、深入的交往尤为重要。我没学过社会学,但估摸着从社会交往层次看,最初层次是:模糊中好像有这么个人在做律师----遇到法律需求时,客户固然不会找你。第二层次是:认识一个律师,但没他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需要法律服务时,客户可能找别的律师去问了。第三层次是:认识某律师,以前见过他,有他联系方式----需要法律服务时,客户可能会试探着咨询你。第四层次是:某律师人不错、会办事,交给他办放心----需要法律服务时,经过商谈,可能就委托你。第五层次是:某律师人好、专业水平高,我需要他!所以,在与你潜在客户交往中持续不断深挖、再深挖,最终会激发客户对你的认可与需求。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窗外看你。”我们与客户之间,我在看你,你也在看我。作为一名普通律师,成功离我尚远,每人人生观、价值观不同,“财务自由”不是我奋斗的目标,但“客户自由”一定会是我追求的目标。与我们的年轻同行们、与我们的年轻客户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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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简讯 | 星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在清远英德召开
星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在清远英德召开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6日,我所合伙人律师赴清远英德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由管委会主任肖华强律师主持召开,律所负责人董其运律师、管委会副主任余龙光律师、达芳甜律师、监事王建红律师、周剑名律师、华宗晟律师、杨海亮律师、邵路根律师、曾小斌律师、杨青林律师出席会议,会议中对律所2020年度的发展简单进行了总结,并深入讨论了律所将来的发展方向及律所和律师的规范化管理,始终坚持贯彻星啸律师“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将星啸发展壮大。会后在邵路根律师的带领下,乘坐轮船畅游北江,以轻松愉快的心情结束了本次合伙人会议。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简介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自成立以来,星啸所致力于为各领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历经十几年的稳健发展,星啸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成为中国华南地区影响力较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星啸所现拥有专职律师40余人,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70余人,执业律师均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全部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部分毕业于国家知名法学院校,其中拥有硕士以上学位6人。星啸所一直将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立所之本,业务领域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证券、合同法、公司法、破产重整、并购重组、风险投资、国际贸易、海事海商、环保能源、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劳动关系、医疗纠纷等诸多方面,担任当事人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提供诉讼仲裁、提供刑事辩护、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星啸所以人为本,崇尚法律至上,厚德人间。愿以中国律师之名义,施展专业才华,提供优质服务,深耕社会沃土,勤奋敬业,创造辉煌,笑傲律政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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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支部动态 | 星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到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参观学习
为培养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11月19日下午,我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合伙人律师参观了社会科学类革命史专题纪念馆——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党支部成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合伙人律师一行参观了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东莞市国防教育主题公园核心展区及部分临时展览区域等。党支部成员及同行通过参观交流,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党建历史、回顾了革命烈士浴血奋战的场面,大家深受触动。他们表示,要永远铭记历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与工作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实现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简介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自成立以来,星啸所致力于为各领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历经十几年的稳健发展,星啸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成为中国华南地区影响力较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星啸所现拥有专职律师40余人,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70余人,执业律师均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全部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部分毕业于国家知名法学院校,其中拥有硕士以上学位6人。星啸所一直将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立所之本,业务领域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证券、合同法、公司法、破产重整、并购重组、风险投资、国际贸易、海事海商、环保能源、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劳动关系、医疗纠纷等诸多方面,担任当事人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提供诉讼仲裁、提供刑事辩护、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星啸所以人为本,崇尚法律至上,厚德人间。愿以中国律师之名义,施展专业才华,提供优质服务,深耕社会沃土,勤奋敬业,创造辉煌,笑傲律政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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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简讯 | 常平公安分局驻所优秀调解员表彰大会顺利召开
2020年9月17日上午,常平镇公安分局司法分局联合组织各派出所领导、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派驻全镇的32名驻所调解员在公安分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常平镇2020年上半年驻所调解工作总结暨优秀调解员表彰大会,会议由治安管理大队刘家俊教导员主持。​首先,由司法分局张黎副局长对上半年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8名优秀驻所调解员名单进行宣读。并由公安分局丘仕强副局长、司法分局张黎副局长、治安管理大队刘家俊教导员对8名优秀调解员进行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然后由刘家俊教导员对2020年上半年常平镇驻所调解工作进行总结。接着张黎副局长从驻所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重要地位、加强担当等三方面勉励在场所有调解员,不断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和责任担当。最后,丘仕强副局长在驻所调解工作中强调了三点工作意见:一、要切实提高担当精神和服务群众意识;二、要明确驻所人民调解室工作原则和调解范围;三、要切实遵守工作纪律,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丘仕强副局长希望各位调解员继续虚心学习,用心、尽力做好派出所矛盾纠纷工作,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新方法,筑牢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践行“枫桥”经验,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常平矛盾排查化解新格局,为维护常平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平安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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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简讯 | 南城公安分局调解员项目年终总结会顺利召开
​2020年9月18日下午,东莞市南城公安分局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员项目(2019年度)年终总结大会,在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总所)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由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邵路根律师主持,南城司法分局及南城六个派出所调解组长作为调解员代表共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始,各派出所及司法分局调解组长依次做了工作汇报。接着,邵路根律师对2019年度的驻所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问题所在。最后,各调解组长依次对调解工作的改进,业务水平的提高,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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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简讯 | 星啸所举办迎国庆贺中秋暨欢迎新同事茶话会
为迎接国庆、中秋佳节的到来,欢迎律所新同事的入职,增强同事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升律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20年9月25日下午,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举办了迎国庆贺中秋暨欢迎新同事茶话会。茶话会由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叶欣婷主持。会议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庆祝国庆、中秋双节欢迎词,第二部分为管委会总结汇报律所近期管理工作,第三部分为新入职同事自我介绍。​行政主管 叶欣婷在一片欢乐声中,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董其运致辞,代表律所向祖国送出节日祝福、欢迎新同事加入律所,并向新同事介绍了星啸所发展历程,提出律师执业的“五个意识”—法律意识、当事人意识、规范意识、忧患意识、坚守意识。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肖华强致辞,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各行各业都受到影响,律所通过加倍努力创造了新的业绩,律所优化了各项人性化制度,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管委会将围绕拟定的“平安星啸、效率星啸、品牌星啸、丰收星啸”目标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余龙光介绍了新一届管委会成立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招贤纳士,吸引人才,营造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各项制度得以落实、执行。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搬迁至东莞市南城区南信产业国际A栋11楼(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及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附近)后,迎来快速发展期,2020年新入职律师7名、实习律师4名,并派驻了7名资深律师至东莞首家粤港联营律所—星啸·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律所发展欣欣向荣,充满活力。律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律所文化,为全体同事提供完善的服务与发展平台。 2020年新入职同事:张宴闻律师 熊思敏律师 莫嘉敏律师 陈绍熙律师​ 袁文律师​ 江浩良律师​ 唐阳律师​ 代延雷实习律师​ 高慧实习律师​​​ 雷玉娴实习律师​ 林玲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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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动态 | 星啸所教育法律事务部普法系列活动——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望牛墩镇实验小学专场”
2020年12月16日,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江浩良律师接受东莞市司法局望牛墩分局的邀请,就“防范校园暴力专题”在望牛墩镇实验小学开展了关于校园欺凌行为的普法讲座。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教育部联合多个部委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有效预防、依法处置、形成合力3个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是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的立所根本。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注意到社会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广泛关注,也极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推荐了多名律师成为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成员,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教育法律事务部也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年来,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教育法律事务部分别多次指派多名律师为数所中小学校、技工学校等举办普法讲座。​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教育法律事务部在关注学校、教育机构的法律顾问及重大项目的同时,也关注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在关注“优质、高效、专业、贴身”的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关注“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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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扬帆起航,再创辉煌——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召开2020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星,璀璨也,万物之精灵;啸,呼声也,号召而出声。星啸,汇集南粤律政群星,奏响法治盛世强音!2021年1月29日14:30至17:00,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2020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在律所办公大楼圆满召开。                        管委会致辞                          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肖华强律师发表了主题为“拥抱明天,勇敢地向前走”的致辞,向律所全体同事作了2020年度律师所工作报告。​过去的2020年注定是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全球肆虐,人民生活受到重大影响。在疫情初始阶段,我们律所也紧随国家和时代的命运,投身到抗击疫情的洪流之中,各位同事遵守防控防疫纪律和规定,积极捐资捐物,团结互助,体现了应有的责任和担当。过去一年的疫情对律师业务冲击较大,但是,本所全体同事众志成城,辛苦工作,面对困难,迎接挑战,用加倍的努力,弥补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的损失,创造了新的业绩。过去的一年,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和收获。(一)定位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确立了“平安星啸、效率星啸、品牌星啸、丰收星啸”的“四个星啸”奋斗目标,积极建设星啸所的律所文化,明确律所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二)制定修改补充完善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使我所的各项工作有据可依,律所管理更加成熟,体现律所管理的制度化和人性化,律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三)与香港律师所联合成立的东莞首家粤港联营律师所于2020年8月28日正式开业,掀开了星啸所品牌影响力和业务扩张新的篇章;(四)业务方面,我所律师辛勤工作,相比2019年取得了巨大的飞跃进步;招投标方面,顺利完成了南城公安分局的调解员项目,继续为常平公安分局调解员项目服务,取得了广州资产公司以及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的法律服务项目入库中标;专业化发展方面,本所由合伙人担纲,成立了13个专业部门,向专业性方向发展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五)社会责任和普法以及法律援助方面,本所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143宗,增幅显著,本所律师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多次为社会、机关和学校进行了普法宣讲、义务咨询、法律解答,本所及联营所8名律师入选东莞市调解协会专家库成员。星啸律师所为社会贡献了应有的价值,体现了社会责任的担当;(六)人员学习培训方面,本所两名律师获得了东莞律协民法典课件大赛奖项,本所组织了多次专门业务培训和案件讨论会议,“星啸说法”、“星啸大讲坛”以常态化方式进行,培训工作稳步安排推进,不断提高本所律师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七)形象建设和宣传推广方面,本所为全所同事统一进行服装定制,全所人员面貌焕然一新;本所的自媒体公众号文章不断更新,不断扩大了星啸的对外影响力;本所的宣传片即将和大家见面,为律所形象宣传进行了重大提升;本所的推广活动正在稳步推进;(八)本所规模不断扩大,本所经过实施一系列的吸引和引进人才战略,律所继续发展壮大,不断加入新的律师,目前我所本部执业律师突破40名,成为东莞人数规模排名靠前的律所之一。过去的一年,星啸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巨大的进步,这是我们“四个星啸”的奋斗目标的必经之路。我们还有很多的困难和不足。希望全体同事在新的年度继续奋发向上,共同努力,承担责任和使命,把律所的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把星啸所建设得更加强大!随着我们祖国的命运,随着社会时代的潮流,随着2021年新春脚步的临近,让我们坚定信心,豪情满怀,面对困难,拥抱明天,勇敢地往前走!感谢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感谢大家对管委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后,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新人介绍​                        2020年是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大发展的一年,全年度新增12名执业律师、5名实习律师、2名律师助理。2020年9月,律所举办了一场迎新会。下面,对2020年10月之后新入职的星啸成员致以热烈的欢迎,欢迎加入星啸大家庭! 曾晓峰律师​张小春律师周小龙律师蒋涛律师​刘萍律师李京成实习律师​董仕元律师助理​​李伟律师助理​                                 颁奖典礼                      优秀工作者:叶欣婷、邓碧玲、苏月兴叶欣婷为律所行政主管、邓碧玲为律所行政专员、苏月兴为律所财务。2020年度,律所后勤团队工作认真、细致、负责,在台前幕后为律所全体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为律所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蔡志辉、李河东、曾锋英、邓永达​蔡志辉、李河东、曾锋英、邓永达为律所房产部工作人员。2020年度,上述同事在律所房产部工作过程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为律所房产部的优质法律服务作出巨大贡献。 黄昌炎、刘耀根、潘宏程、余统冰、曾伟强黄昌炎、刘耀根、潘宏程、余统冰、曾伟强为律所驻派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项目调解员,2020年度,上述同事在调解工作过程中工作细致,化繁为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优秀律师:兰华、杨青林、修建、周瑞波、罗杰成​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中,上述五位律师工作认真、积极钻研专业、努力拓展业务、规范办理案件、承办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为律所的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优秀党员律师:余龙光、张锦霞2020年,上述两位党员律师在律所党建工作中积极奉献,以身作则,在律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交流活动等党建工作中乐于奉献,为律所党员律师之表率。 优秀实习律师:高慧、雷玉娴、林玲上述三位实习律师在2020年度实习过程中,遵守律所纪律,工作认真,积极学习,服从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出色地完成实习进度,即将成为律所重要的后备力量。 学习先进奖:杨海亮、黄丽东、李治兵​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中,三位同事认真学习,精神可嘉,并取得优越成绩。杨海亮、黄丽东两位律师在东莞市律师协会民法典课件大赛中获奖,为律所争光。李治兵律师助理在工作过程中刻苦钻研专业,积极协助律师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上班从未迟到早退,为律师助理之楷模。 公益奉献奖:陈绍熙、江浩良、曾晓峰2020年,上述三位律师在律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外开展法治讲座、积极参加各类文娱赛事并获奖、热心组织律所各项活动,为律所文化建设无私奉献。 特别奉献奖:董其运、郭克顺上述两位律师在星啸勤勤恳恳工作十多年,将人生最美的工作历程奉献给了星啸,见证了星啸的发展、成长、壮大,实至名归,为星啸全体同仁之典范。 特别贡献奖:邵路根2020年度,邵路根律师组织各项对外交流活动,无私奉献,敢于担当,为律所发展献言献策,成绩斐然。 感谢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最后,祝福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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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东莞律协举办“贺岁杯”足球赛,星啸所与队友捧杯而归
2020年12月26日,东莞市律师协会举行了“东莞市贺岁杯足球赛”,该活动得到律协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多所律师的踊跃参加。比赛开始之前,金色的萨克斯乐器格外夺目,在悦耳和谐的女高音伴唱之下,《我爱你中国》的优美旋律悠然响起、传扬四方,表达了东莞律师协会的律师们对祖国的赤诚之心,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以及团结一致,努力进取的决心。足球比赛在裁判的哨响声中开始,红蓝双方在赛场上展开角逐,战况激烈,如火如荼,球场下也人声鼎沸,掌声不断。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曾晓峰律师作为红队的队长,与全队队员团结协作、努力拼搏,既在防守时多次击退对方的进攻,又在进攻时协助队友进球,获得队友的好评和支持。​在全队队员的共同努力下,红队战胜蓝队夺得冠军,曾晓峰律师与队友领取了冠军奖杯,冠军奖杯在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永久存放。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拥有浓厚的人文底蕴,除了追求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之外,也大力提倡本所律师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的多元发展,从而让法律服务的本身,带上人文的温度。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历年所获的体育赛事奖杯琳琅满目,已过去的2020年又新增两枚足球赛冠军奖杯,期待未来有更多的斩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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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星啸所两名律师荣获东莞律协民法典课件大赛三等奖
​为加强我市律师对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推动我市律师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经验分享和交流,东莞市律师协会近期举办了“东莞市律师协会学习宣传民法典课件大赛”。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报送了杨海亮律师编辑的《民法典对公司日常经营的重大影响》、黄丽东律师编辑的《民法典时代行政工作的规范与完善》两篇课件参赛。经东莞市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进行严格评选,本所两篇课件双双荣获大赛三等奖。2020年12月25日下午4时,东莞市律师协会在东莞会展国际酒店四楼V3会议室举行了民法典课件大赛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奖品以及课件汇编。​喜讯传来后,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按照律所相关规章制度,对获奖的两名律师在律所内部另行颁发了嘉奖,以表彰其积极学习的上进精神以及为律所争取的荣誉。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共1260条,内容庞大,如何熟练掌握民法典内容,如何对民法典深入理解与适用,对法律实务界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已建立“星啸说法”、“星啸大讲坛”、各法律事务部“研究中心”等多个平台用于本所律师内部培训,综合提升本所律师的法律理论研究水平与法律实践运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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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啸所及联营所8名律师入选东莞市调解协会专家库第一批成员
​2020年12月21日,东莞市调解协会公布了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名单(第一批),聘任203名同志为东莞市调解协会人民调解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华宗晟律师、邵路根律师、杨海亮律师、余龙光律师、曾小斌律师、江浩良律师,星啸—赵•司徒•郑(东莞)联营律师事务所宋雪峰律师、施展律师成功入选专家库成员。东莞市调解协会成立于2020年5月22日。为了进一步构建东莞市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调解工作行业管理,充实全市非诉纠纷化解力量,由东莞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在全省创新培育成立。成立后的东莞市调解协会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融合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的第三方社会团体,是东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大亮点,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创新实践,在全国具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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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星啸所参加2020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20年12月4日为2020年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派出多名律师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宪法宣传资料,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杨海亮律师参加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东莞市司法局万江分局举办的“宪法宣传日”活动华宗晟律师参加翁源县司法局、坝仔镇政府举办的“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张锦霞律师参加东莞市司法局石碣分局举办的“宪法宣传日”活动江浩良律师参加东莞市司法局望牛墩分局举办的“宪法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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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隆重推出“星啸大讲坛”内部课堂
2020年11月20日,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星啸大讲坛”内部课堂正式启动。​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以团结协作的办公氛围、贴心关怀的办公服务、宽敞明亮的办公环境吸收了大量优秀法律人才加入,随着本所律师队伍逐步壮大,如何培养、提高本所执业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的专业能力与业务能力,如何让本所实习律师快速熟悉律师业务、掌握执业技巧,被本所管委会提上议程。本所管委会经精心研究讨论后,决定在本所打造一个专业交流学习平台,于是“星啸大讲坛”内部课堂隆重推出,该平台主要用来交流执业心得、分享成功案例、讨论疑难案件、新法新规学习,在本所内部定期举办,仅对本所内部同事开放。当日下午2:30至4:30,“星啸大讲坛”第1期内部课堂开课!本期主题为《如何办好个人新领域案件》,主讲人为本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杨海亮律师。​杨海亮律师在课程中讲道,不管年轻律师,还是执业多年的律师,都会遇到个人陌生领域的案件,如何接洽新领域案件、如何办好新领域案件有许多技巧,需通过专业、诚信的服务向当事人展示律师风采。之后杨海亮律师结合其亲自经办过的几个典型“个人新领域”案件,平铺直入的讲述了案件洽谈、办案思路、案件办理的整个流程,与同事们讨论了案件中的法律焦点问题,参与课程的同事表示获益匪浅。我们处在社会主义法治迅速发展大时代,法律法规更新节奏快,法律知识研究越来越深入,律师需要不停的学习才能满足市场需求。三人行必有我师,“星啸大讲坛”内部课堂会愈发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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